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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亭县人民医院关于转发四川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
作者:发布时间: 2020-12-03

各预防接种单位:

根据《四川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0]640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202012月1日起,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0/支,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。

二、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,疫苗成本使用医疗收费票据,预防接种服务费使用非税收入通用定额票据(电子票据),严禁相关单位将预防接种服务费作为医疗收费收取。   

三、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领购、出库、使用、核销制度和台账,并按要求及时解缴收取的预防接种服务费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盐亭县卫生健康局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0123

川发改价格[2020]640号 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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