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预防接种单位:
根据《四川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0]640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2020年12月1日起,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0元/支,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。
二、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,疫苗成本使用医疗收费票据,预防接种服务费使用非税收入通用定额票据(电子票据),严禁相关单位将预防接种服务费作为医疗收费收取。
三、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领购、出库、使用、核销制度和台账,并按要求及时解缴收取的预防接种服务费。
盐亭县卫生健康局
2020年12月3日
川发改价格[2020]640号 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