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,严格执行依法执业,深入贯彻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,防范医疗风险,保障医疗安全,提升医疗质量。我院于4月4日对全院院领导、中层干部、职能科室及医、药、技、护人员进行了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培训。
分管领导沈新诗主持了培训会,他指出:该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、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、司法、公安等部门的职责,希望参会职工,认真学习,在工作中,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。
随后,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、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、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石滨教授详细从条例出台的背景、条例的总体思路、条例的基本规范、条例修订重点、工作遇到的纠结问题、依法执业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,并引用大量的真实医疗纠纷案例剖析了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核心条款,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如何做到规范诊疗活动,提前作好风险防控预案,规避法律风险。
最后,分管领导沈新诗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的法律规定,结合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,以案释法,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精通业务、善于沟通、坚守原则,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