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6日下午,我院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医用耗材廉洁购销约谈会,会议由分管领导沈新诗主持,纪委书记冯超,院办、药械、财务、采购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27家供货公司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分管领导沈新诗首先向各供货公司对我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。他要求:一是各供货公司要配合我院节支降耗工作,以开展降低价格、寻找价格适宜品种等方式,配合我院百元医疗收入(不含药品收入)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。二是要严格按我院采购计划供货,原则上每次供货不超过一个月使用量(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月),不得超计划供货;不得与科室协调供货,严禁直接将耗材送入科室。三是财务科要按医用耗材销售情况进行付款。
纪委书记冯超在廉政谈话中强调:一是我院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验收、入库制度,不得合同外采购、从非规定渠道采购。二是各供货公司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办理购销业务,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,在购销活动中,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我院工作人员回扣及商业贿赂。 三是要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,保证不以宴请、高消费娱乐手段影响我院工作人员的对耗材的选择权和使用权;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、超标准支付食宿等费用。四是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我院指定地点联系商谈,不得自行到门诊、住院、医技等业务科室推销产品,不得借故到我院相关领导、科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和提供任何好处费。如违反相关规定,发现有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,我院将采取终止合同、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数据库、移送执法执纪部门处理等施。
会议最后,各供货公司代表对我院提出的要求无异议,与我院签订了《医用耗材购销合同》、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》、《承诺书》。